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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朋友: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 号)要求,进一步规范门诊预交金管理,切实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自2025年3月31日起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并将开展门诊预交金清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退范围。
在我院门急诊办理过就诊卡充值业务并卡内尚有余额的患者。
二、办理清退时间。
即日起工作日及节假日均可办理,具体时间为8:00-17:00。
三、办理清退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1号楼1楼门诊大厅收费处任一开放窗口。
四、办理清退流程。
您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均可)及就诊卡,前往我院办理预交金清退申请。若您无法亲自办理,代办人需携带患者就诊卡、患者有效证件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来院办理。提交申请后,我院工作人员将对您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即可退款。
五、温馨提示。
近期工作人员可能通过55662772座机联系退款事项,请注意接听。若您对门诊预交金清退工作有任何疑问,可直接到门诊收费处或门诊服务台现场咨询。或致电55662870医院门诊收费处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为避免给您造成不便,请您尽快申请办理清退手续,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院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