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动态
您的当前位置是:首页
>>院务动态>>动态新闻
动态新闻
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开始了
时间:2024-10-29 11:06:10    来源:    浏览:

10月21日,宁波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工作全面启动。即日起至12月25日,广大城乡居民可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参保,缴费截止到12月27日。

新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保费不变,但有三大变化,请您关注!

变化:职工个人历年账户可为近亲属支付居民医保费

为满足群众便利化参保缴费需求,2025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新增缴费渠道,允许职工医保参保人使用个人历年账户结余资金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支付城乡居民医保费。

已与浙江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绑定家庭共济关系的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以使用省内近亲属职工的历年账户资金缴纳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宁波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也可以为参加浙江省内其他城市城乡居民医保的近亲属代缴城乡居民医保。

变化:非本市户籍儿童参保更便捷

2025年度起,连续参加我市居民医保婴幼儿档的非本市户籍婴幼儿,本人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在集中参保期实施默认续保,无需重新办理参保手续,可直接进行缴费;本人未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在办理居住登记后,可参照非本市户籍0-6个月新生儿办理参保手续。

变化三:不连续参保有“待遇等待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从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集中征缴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都会有至少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在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具体参保政策如下:

一、参保缴费时间:

集中参保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2月25日,缴费截至2024年12月27日。

待遇享受周期:2025年1月至12月,共12个月

二、参保对象和缴费标准:

参保对象

出生年月区间

(含当日)

个人年缴费标准(元/人)

财政补助

(元/人)

成年居民

2005年12月31日前

出生

780

2090

婴幼儿

2019年1月1日后出生

630

1000

其他未成年人

2006年1月1日后

2018年12月31日前

出生

290

370

中小学生

――

290

370

大学生

――

180

240

三、参保方式:

1.成年居民、婴幼儿、其他未成年人

集中参保期前正常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且符合2025年度参保条件的对象,视为续保人员,默认按原参保类别继续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直接办理缴费手续。

已不符合参保条件参保资格需重新确认或参保身份发生变化的人员,须重新办理参保手续。具体参保手续办理途径:

1)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事项,办理参保手续。(2)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至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人员持规定的材料至居住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参保手续,由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携带代办人身份证。也可在上述服务中心的自助服务终端上办理参保手续。

2.中小学生和大学生

本市全日制学籍学生,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办理参保手续。

四、缴费方式:

1.线上缴费方式

各类居民完成参保手续后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税务”中的“宁波社保缴费”服务、“宁波税务”微信公众号、宁波市电子税务局、“浙里办”APP等进行线上缴费。注意:若出现因数据传输延时造成缴费不成功,建议在办理参保手续后次日再进行重试。

本市全日制学籍学生,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办理缴费手续。务必要在接到学校的缴费通知后再办理,避免因缴费信息尚未生成而无法缴费。

2.线下缴费方式

可使用设点在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医院、银行等的市政务自助办事终端办理缴费。

可通过九大合作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宁波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鄞州银行]各网点柜面查缴。

3.使用近亲属家庭共济方式缴费

已与浙江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绑定家庭共济关系的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由省内近亲属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发起,使用其历年账户结余资金缴纳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具体通过宁波税务线上缴费渠道办理。  (医保与物价管理办公室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