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聘公告,现将经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序号
报考岗位
姓名
性别
1
检验科
刘之怡
女
2
张陆益
3
沈家伟
男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27日。
监督电话:55662913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