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
时间:2019-01-16 08:31:51 来源: 浏览:次
根据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规定,医院拟新开展以下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价格如下,现予以公示:
鄞州区第二医院自主制定价格公示表
编号 | 名称 | 单位 | 收费标准 | 是否医保 | 备注 |
T0030000014 | 多学科综合门诊服务费 | 次 | 300 | 否 | 新增 |
联系电话:0574-55662948
联系人:孙老师、李老师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