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共振检查须知
时间:2016-10-22 10:34:50 来源:鄞州二院 浏览:次
1、磁共振检查目前采取预约方式,请您付费后到登记窗口办理预约登记,并请在预约检查时间前半小时到达,如因故不能如约前来检查请提前半天来电告知,来电号码0574-55662495
2、登记后请您在机房门外依次等候,按号检查。
3、磁共振检查时间较长(约20-40分钟),扫描时有射频噪音,胸腹部检查要求屏气等,检查时请您务必配合医生正确摆位、屏气并保持体位不动,协助医生做好检查。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严禁MR检查:1)装有心脏起搏器、神经刺激器者;2)心脑血管装有金属支架或体内有动脉夹、外科手术夹、眼球内有金属异物或金属植入者;3)高烧患者。
5、有下列情况请您检查前务必告诉检查医生:1)体内有金属物者,例如假牙、避孕环、金属植入物、金属假肢假关节、钢板骨钉等。2)神志不清、昏迷、精神异常、易发癫痫、严重外伤、幽闭症、新生儿、婴幼儿及其他不易配合的患者。3)怀孕期或有可能已经怀孕妇女。4)永久性刺纹及纹身、有从事铁磁性材料及金属碎片进入体内的职业或工种者。5)急性鼓膜损伤。6)体温调节系统失调者。7)幽闭恐惧症及药物过敏者。
6、检查前请确认无上述不适合磁共振检查的状况;进入磁共振扫描室前请务必确认您体内没有安装心脏起搏器等含电磁成分的装置,确认您体内没有含铁磁性成分的金属植入物;将所带手表、手机、磁卡、钥匙、硬币等所有随身携带的金属及电子物品留在检查室外;去除假牙、项链、眼镜、发夹、皮带及其它金属饰品;脱去金属材质或带有金属饰品的衣服(含胸罩等内衣),并更换检查衣进入扫描室。
7、有躁动不易配合或精神症状的患者及婴幼儿患者请到申请科室镇静处理,达到检查合作要求后方能检查。
8、带有金属避孕环的女性患者,原则上须取环后再做磁共振检查。怀孕3个月内不宜作磁共振检查。
9、检查时请带好相关病史资料和外院影像学检查资料(包括MRI、CT、X线、B超片及检查报告单等),诊断医生需结合病史病情、临床检查综合资料、既往影像学检查资料作出本次检查诊断报告。
10、根据病情诊断需要,部分病员需经静脉注射造影剂进行增强检查以提高检查的敏感性、特异性和帮助确定病变的性质。增强检查前请认真阅读检查须知并签署增强检查知情同意书,了解检查可能出现的不适和不同程度的过敏或不良反应。
11、检查完毕后,门诊受检者请您按取片单上规定的时间凭取片单到门诊服务中心领取照片及检查结果,住院患者我们将会直接送到病房护士站,体检者请您直接去体检中心领取,如有疑难复杂病例,需要进行多学科会诊后读片再给出诊断意见,报告时间将会相对延长。